步驟1:準備文件同遞交外勞申請
如果個職位符合《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》或者「行業輸入勞工計劃」,就可以填寫「常見職位申請表 (ESLS-1A)」或者「非常見職位申請表 (ESLS-1B)」。
步驟2:進行四星期本地公開招聘
勞工處會刊登職位空缺資料,僱主亦需要喺14日內刊登最少四次招聘廣告,並且要見曬由勞工處轉介嘅求職者。招聘期完咗之後,僱主一定要喺4個工作天之內交招聘報告。
步驟3:等審批
政府大約需要3至4個月去審核,如果有需要,相關部門會叫僱主提供補充資料/證明檔,或者建議修改申請職位嘅要求。如果僱主唔能夠喺指定時間內回覆,有關申請就會暫停處理。另外,如果申請唔批,僱主都可以提出覆核。如果批咗,僱主會收到「原則性批准通知書」,通常有效期係六個月,僱主要喺有效期內搞掂之後嘅簽證申請步驟。
步驟4:招聘外勞
僱主可以開始揀外勞,同埋安排見工。
步驟5:辦理外勞工作簽證
攞到原則性批准之後,僱主要安排外勞辦理簽證.
步驟6:交再培訓徵款同攞簽證
喺入境處批出簽證之前,僱主要為每個外勞交「僱員再培訓徵款」,金額係$400乘僱傭合約期內嘅月數(最多24個月),任何情況下都唔會退款。
步驟7:正式開工
搞掂以上所有步驟之後,就可以安排外勞正式開工。




